一、依據新北市104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國中學生適性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 二、為推動國中階段學生生涯發展教育及適性輔導工作,結合學校、家長、社區及企業團體協助學生探索與認識自我、認識教育及職業環境、培養生涯規劃與決策能力以及進行生涯準備與生涯發展,故辦理旨揭活動。 三、請學校協助轉知家長及教師相關活動訊息,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;於各場次活動1周前協助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逕向各承辦學校回報學校家長參加人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