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
(一)教育部104學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。
(二)新北市104學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二、目的:
(一)重視教師班級輔導,鼓勵班級刊物製作並促進團隊合作,落實班級團體輔導功效。
(二)藉由班刊編輯,突顯班級特色,增進全班同學對班級的認同感與向心力。
(三)透過班級輔導刊物之發行,增進家長對學校教育的瞭解,促進親師生合作關係。
三、辦理單位:輔導處。
四、參加對象:七、八、九年級以班級為單位,自由報名參加。
五、實施原則:
(一)組成「班級輔導刊物評選小組」,由輔導處邀集相關老師擔任。
(二)受評選之刊物類別(需與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議題相關)
1.紙本型:不分雜誌型、報紙型,以班級型態製作,公開發行。
2.網路型:公開上網形式,並有連結網頁之網址。
3.出刊期限:以104年7月至105年3月出刊為限。
4.同件刊物僅能擇1型參加評選。
六、評審標準:(內容以學生輔導與班級經營為優)
(一)班級性刊物(紙本型)
1.內容(60%)。2.師生及家長參與性(15%)。3.美編(15%)。4.特色(10%)。
(二)班級性刊物(網路型)
1.內容(40%)。2.師生及家長參與性(35%)。3.美編(15%)。4.特色(10%)。
七、評選錄取名額:各型依特優獎、優等獎、甲等獎取若干名,以上各獎項名額,視實際
作品之呈現水準,評選小組得有評為「從缺」之權責。
八、送件日期:
(一)報名表請於105年3月1日(二)送至資料組。
(二)紙本或電子檔檔案請於105年4月1日(五)前送至輔導處資料組或寄至承辦人
信箱hsuhw@ntpc.edu.tw。
九、獎勵(主要編輯學生限6名,由導師提報):
(一)各型得獎除班級獎狀1張、主要編輯學生每人獎狀1張外,另頒給
1.特優者:補助影印卡5張,主要編輯學生各嘉獎貳次。
2.優等者:補助影印卡4張,主要編輯學生各嘉獎壹次。
3.甲等者:補助影印卡3張,主要編輯學生各嘉獎壹次。
(二)經評選小組推薦者,代表本校參加新北市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「各
級學校優良學生事務與輔導刊物評選」。
十、參與評選作品不得抄襲,如經發現,取消錄選資格。
十一、本計畫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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