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:::
您的位置: 首頁 > 教務處 > 註冊組 > 獎助學金.
|
獎助學金 |
|
|
|
|
|
|
獎助學金
標題 |
109學年度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 |
發布日期 |
2020/9/4 |
發布單位 |
註冊組 |
點閱次數 |
91 |
詳細內容 |
一、申請資格:
1.設籍新北市6個月以上。
2.申請者至少有父母1人或監護人同戶籍(就讀本市國中小之保護性個案【應附社會局之證明】不在此限)。
3.家境清寒、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,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斷之虞的學生,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:
(1)在學學業成績優異,且品行優良,具發展潛能者。
(2)符合資賦優異鑑定標準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,表現卓越且具發展潛能者。
4.經校內初審通過,提報新北市政府複審。
二、申請資料:
1.申請書(洽註冊組)
2.學校正式成績證明及學生證影本(應包括學業成績、德行成績)。
3.全戶戶籍謄本。(該年度 2 月 1 日迄今,非戶口名簿)
4.特殊事蹟(具體陳述事實) 。
5.申請獎助事項之藝術才能或特殊才能之具體成績證明。
6.低收入戶證明影本(非低收入戶免附)。
7.非低收入戶請附全戶稅籍資料(請至戶籍所屬稅捐稽徵處申請)。
8.服務同意書。
三、申請期限:
校內09/30(三)中午13:15止
|
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
|
|
|
|
|
|
|
|
|
|